法警考試
法警考試 - 課程簡介
法警考試 - 課程內容
法學知識
課程介紹
-
法學知識(大意)考科簡介2:25
00導論
-
導論01-0201:23:07
-
導論03-0401:13:41
-
導論0546:34
01第一章第一節
-
第一章第一節0101:28:00
-
第一章第一節0202:00:45
02第一章第二節
-
第一章第二節_0101369:22
-
第一章第二節_0201:07:08
03第一章第三節
-
第一章第三節_0101:52:29
-
第一章第三節_0201:15:45
04第一章第四節
-
第一章第四節_0123:57
-
第一章第四節_0205:43
-
第一章第四節_0318:00
-
第一章第四節_0420:29
-
第一章第四節_0540:10
-
第一章第四節_0651:07
05第一章第五節
-
第一章第五節_0114:25
06(待補)
07(待補)
08第一章第八節
-
第一章第八節_0101:07:15
-
第一章第八節_0243:49
-
第一章第八節_0342:30
-
第一章第八節_0450:03
-
第一章第八節_0501:30:11
刑法概要
刑法總則
-
周昉老師_分享如何準備刑事、刑事訴訟一門(導讀)60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01_刑法基礎01:24:39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02_刑法演進及效力01:24:56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03_刑法之效力(1)01:28:59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04_刑法之效力(2)01:27:54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05_刑法之解釋01:26:38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06_刑法之說01:25:52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07_構成要件要素01:29:47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08_構成要件類型01:27:54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09_構成要件責任歸責01:27:54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10_阻卻違法事由(1)01:27:11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11_阻卻違法事由(2)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12_阻卻違法事由01:31:04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13_超法規阻卻違法01:30:00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14_原因自由行為&錯誤論01:24:11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15_刑法上錯誤論01:23:57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16_刑法錯誤論01:28:03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17_刑法錯誤論+可罰性要件01.:28:24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18_可罰性要件&過失犯01:26:21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19_過失犯爭點01:27:06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20_不作為犯與未遂犯(1)01:27:25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21_不作為犯與未遂犯(2)01:27:55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22_未遂犯之著手與法規(1)01:27:55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23_未遂犯之著手&法規(2)01:26:33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24_中止未遂&正犯、共犯01:27:05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25_正犯與共犯01:27:28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26_間接犯與教唆犯01:26:16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27_共同正犯與教唆犯(1)01:23:23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28_共同正犯與教唆犯(2)01:22:12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29_教唆犯與幫助犯01:27:36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30_幫助犯爭議Q&A01:24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31_正犯與共犯之爭議Q&A(1)01:26:02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32_正犯與共犯之爭議Q&A(2)01:25:29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33_正犯與共犯之爭議Q&A(3)01:25:29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34_刑法犯罪論(複習)01:25:35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35_刑法刑罰論01:26:08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36_刑法刑罰論(2)01:23:32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37_罪數&競合論01:28:28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38_罪數論&競合論01:22:40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39_罪數論&競合論01:22:18
-
周昉老師_刑法PART40_刑總圓滿01:21:00
刑法分則
-
刑法分則PART01_刑分三大犯罪01:22:45
-
刑法分則PART02_刑分三大基礎(1)01:28:28
-
刑法分則PART02_刑分三大基礎(2)01:26:13
-
刑法分則PART04_性自主(1)01:27:12
-
刑法分則PART05_性自主(2)01:32:09
-
刑法分則PART06_名譽01:26:33
-
刑法分則PART07_01:24:31
-
刑法分則PART08_329準強盜01:27:22
-
刑法分則PART09_01:27:06
-
刑法分則PART10_持有權與所有權01:25:42
-
刑法分則PART11_持有權與所有權01:25:30
-
刑法分則PART12_社會法益(1)01:25:20
-
刑法分則PART13_社會法益(2)01:29:27
-
刑法分則PART14_貨幣.有價證券01:24:13
-
刑法分則PART15_215-216條01:24:10
-
刑法分則PART16_第210-212條(333頁)01:25:32
-
刑法分則PART17_第100.231.333.347條01:21:25
-
刑法分則PART1801:25:37
-
刑法分則PART1901:27:09
-
刑法分則PART20(圓滿)01:23:59
法院組織法
法院組織法_課程開始
-
法院組織法_PART0114:10
-
法院組織法_PART021259
-
法院組織法_PART0304;46
-
法院組織法_PART04
-
法院組織法_PART07
-
法院組織法_PART0553:22
-
法院組織法_PART0636:30
-
法院組織法_PART0712:02
-
法院組織法_PART0825:31
-
法院組織法_PART0913:44
法學知識(中華民國憲法)
01
-
01_憲法第一篇_0139:36
-
01_憲法第一篇_0201:10:49
-
01_憲法第一篇_0333:10
-
01_憲法第二篇_01_END42:35
02
-
憲法第二篇_0201:23:24
-
憲法第二篇_0355:10
-
憲法第二篇_04_END01:10:27
03
-
03_憲法第二篇_0529:16
-
03_憲法第二篇_0629:44
-
03_憲法第二篇_0744:49
-
03_憲法第二篇_0828:26
-
03_憲法第二篇_09_END47:22
04
05
-
憲法第二篇_1241:35
-
憲法第二篇_1327:09
-
憲法第二篇_14_END01:42:52
06
-
憲法第二篇_1545:39
-
憲法第二篇_1650:02
-
憲法第二篇_1723:34
-
憲法第二篇_18_END54:01
07
-
憲法第二篇_1932:47
-
憲法第二篇_2001:08:11
-
憲法第二篇_2101:18:14
08
-
08_憲法第二篇_2229:37
-
08_憲法第二篇_2343:26
-
08_憲法第二篇_2401:35:20
09 end
-
09_憲法第二篇_25_END40:53
法學緒論
00導讀
-
高(普)考初等五等法學知識(大意)考科簡介01:20
01第一章第一節
-
第一章第一節0101:28:00
-
第一章第一節0202:00:45
02第一章第二節
-
第一章第二節_0101:39:22
-
第一章第二節_0202:00:45
03第一章第三節
-
第一章第三節_0101:52:29
-
第一章第三節_0201:15:45
04第一章第四節
-
第一章第四節_0123:57
-
第一章第四節_0205:43
-
第一章第四節_0318:00
-
第一章第四節_04
-
第一章第四節_0540:10
-
第一章第四節_0651:07
09第一章第十節
05第一章第五節
-
第一章第五節_0114:25
06(待補)
07(待補)
08第一章第八節
-
第一章第八節_0101:07:15
-
第一章第八節_0243:49
-
第一章第八節_0342:30
-
第一章第八節_0450:03
-
第一章第八節_0501:30:11
09第一章第九節
-
第一章第九節_0123:26
-
第一章第九節_09
-
第一章第九節_0242:34
-
第一章第九節_0341:53
-
第一章第九節_0444:00
-
第一章第九節_0535:41
-
第一章第九節_0617:02
-
第一章第九節_0716:16
-
第一章第九節_0836:29
-
第一章第九節_0935:07
-
第一章第九節_1046:48
-
第一章第九節_1116:29
-
第一章第九節_1246:17
-
第一章第九節_1305:55
-
第一章第九節_14_END55:12
10第一章第十節
-
第一章第十節_0122:41
-
第一章第十節_0230:54
-
第一章第十節_0326:13
-
第一章第十節_0454:47
-
第一章第十節_0522:36
-
第一章第十節_0631:17
11第一章第十節
-
第一章第十節_0747:06
-
第一章第十節_0835:58
-
第一章第十節_0917:40
-
第一章第十節_1041:45
-
第一章第十節_1148:17
12第一章第十節
-
第一章第十節_1235:13
-
第一章第十節_1346:09
-
第一章第十節_1401:05:53
-
第一章第十節_1537:26
13第一章第十節
-
第一章第十節_1632:19
-
第一章第十節_1728:36
-
第一章第十節_1830:10
-
第一章第十節_1902:48
-
第一章第十節_2001:15:35
-
第一章第十節_21_END25:48
14_第四章
-
第四章_0108:31
-
第四章_0217:34
-
第四章_0341:47
-
第四章_0453:21
-
第四章_0535:54
-
第四章_0640:42
15第四章
-
第四章_0108:31
-
第四章_0217:34
-
第四章_0341:47
-
第四章_0453:21
-
第四章_0535:54
-
第四章_0640:42
16_第七章
-
第七章_0113:22
-
第七章_0236:20
-
第七章_0329:00
-
第七章_0401:01:46
-
第七章_0501:01:48
-
第七章_0601:13:46
法警考試 - 常見問題
本項線上錄播課程有效期為課程開通一年內,逾期自動失效;有效期期間無論收看時間多寡,皆不接受延期申請。
■購買前注意事項
一、啟用課程前,請先進行以下操作:
(1)平台提供線上試聽,請確認課程品質及操作界面是否符合需求與期待。
(2)可由試聽檔測試課程播放環境,是否符合需求。
系統需求:
• (1) Windows PC/NB:Windows 8 以上
• (2) Apple PC/NB:macOS 10 以上
• (3) Apple 行動裝置:iOS 17.4.1 以上
• (4) Android 行動裝置:Android 14.0 以上
※注意事項:
(1)各裝置品牌不同,系統程式會有差異,購買前請先行測試APP版/網頁版,確認是否能正常運作觀看課程。
(2)行動裝置限定使用APP版觀看課程
(3)連線需求:
寬頻網路下載速度20Mbps以上,不建議無線、社區型、有線電視台網路、公共免費網路,可能造成無法正常驗證登入。
(4)其餘未列示之軟硬體或系統,恕不保證其觀看學習品質。
二、所有國考大師數位學習平台之各項課程,禁止訂單原始資料異動、看課學員帳號更改、轉讓課程、帳號共用、多重登入等行為。
三、結帳付款
(1)計價方式:本站交易為新臺幣計價。
(2)結帳方式:本站提供以下付款方式進行結帳:金融卡轉帳、信用卡一次付清、網路ATM。
(3)訂單成立後請於5個工作日內付款完成,訂單失敗後視為無效訂單。
四、教材配送
(1)配送時間:購買後第一次配送到貨時間約10個工作天;其餘各期配送時間請參考網站公告。
(2)實際出貨時間本平台保有調整之權利,請留意每期出貨通知。
五、課程使用規範
(1)各類科函授課程之開課時間、授課師資本公司保留異動權利。
(2)學員註冊會員需提供本人正確及完整資料,若嗣後發現因不實的資訊導致物流、金流作業無法完成,不得作為取消交易、拒絕付款之理由,且本公司有權暫停或終止您的使用權限,並拒絕您使用本服務,且所繳全部費用不予退還。
(3)課程播放環境測試,確認您授權播放課程的設備支援本課程。(詳見常見問題→播放問題)。
(4)本課程禁止受理訂單原始資料異動、看課學員帳號更改、轉讓課程帳號等行為(課程帳號限單一指定個人用戶,不得變更修改)。本公司所提供之課程僅限已獲授權之學員使用,任何學員皆不得將授權之資料出租、有償、無償讓與他人使用或其他有損害本公司權利之行為;如經查證前述事實者,將終止學員所有權益,若本公司發現疑似盜用之行為,亦將立即終止您的使用權並採取民、刑事訴追相關訴訟程序
(5)課程服務期限後,因課程合約終止,本公司恕不提供補發講義等。
(6)本系統完成付款後一經開通即可開始觀看課程,因此請於付款前審慎評估欲訂購的課程是否符合需求。
六、退費辦法
凡網路購買課程者:依行政院公告之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」,本商品屬於準則第二條排除七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,若對課程內容有異議且需保持課程講義、書籍等教材等未拆封(不得有任何人為註記、髒汙、折損),得依以下規定辦理退費。
(1)學生於開課日前60日(含)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70%。
(2)學生於開課日前第59日至第8日提出退費申請者,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60%。
(3)學生於開課日前第7日至第1日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50%。
(4)學生於實際開課日(含)後第2日或次次上課前(不含當次)提出退費申請者,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30。
(5)學生於實際開課期間已逾全期(或總課程時數)三分之一(含)以上,所收取之當期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。
(6)除試聽檔外,課程一經登入平台、啟用帳號、觀看影片、觀看即視為「使用」,不得退費。
(7)如教材(講義、書籍等)已拆封、書寫、折損或使用,將以定價金額全額扣除後,計算應退費用。
(8)申請退費須提供報名人資料、匯款證明與教材完好證明,本公司保留審核與處理之權利。
(9)公司保留退費審核,退費金額將於14個工作天內退回至學員指定帳戶,惟跨行轉帳手續費由學員自負。
七、瑕疵換貨
(1)每期收貨時,請立即核對寄送清單,如有缺漏、瑕疵等問題,請立即提出,如逾7日,則不受理退換、補寄。
LINE官方帳號:@410evwya
電子郵件:service@exam-online.com.tw
(2)如因使用者個人因素所造成之折損、破損、遺失,不受理退換、補寄。
八、發票開立
(1)若未特別註明,本站所銷售之商品一律開立二式電子發票。
(2)若需三聯式發票請於購課時填寫統編、發票抬頭於備註欄 。
九、損害賠償
本公司及課程系統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、網站上所有內容,包括但不限於著作、圖片、檔案、資訊、網站架構、網站畫面的安排、網頁設計,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,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、專利權、著作權、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。
學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,而造成本公司及其他權利人之權益受損,應負民事、刑事及相關法律責任:
(1)蓄意入侵或破壞課程系統,導致本公司、其他權利人或其他學員權益受損者。
(2)未經授權,擅自使用、修改、重製、公開播送、改作、出租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發表、進行還原工程、或反向組譯課程或教材內容,而侵犯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之權利者。
十、隱私權政策
(1)感謝您使用本公司課程,本公司尊重您個人隱私,除法律及司法相關主管機關要求提示外,在未獲得您授權時,本公司不會任意公開您所註冊的資料。
(2)學員提供給本公司的基本資料,絕對不會任意販售、交換、或出租或提供給第三者(個人或公司團體);但為提供課程學習平台服務、聯絡所需,得運用部分您個人資料時,另在符合前揭所述的前提下,本公司得提供您部分個人資料予本課程網站之合作企業。
(3)對於您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,學員同意本公司及本公司策略聯盟之關係企業或合作對象,得於法律許可之範圍內蒐集、處理、保存、傳遞及使用該等資料,以提供學員其他資訊或服務、或做成學員統計資料、或進行關於網路行為之調查或研究。
(4)在您考取後,本公司得於各媒體刊登祝賀,分享您的榮耀與喜悅。
十一、準據法及管轄法院
本同意書及本協議未約定之事項之解釋及適用,悉依中華民國法令解釋及規章、慣例為依據處理。
學員因使用本服務而與本公司間所生之爭議,約定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十二、附件效益及契約分存
本契約之內容,於學員完成報名、繳費手續之後,本契約即逕行生效。
點選網頁右上方「登入」並點選「註冊會員」,填寫完個人資料後,驗證您的信箱及手機號碼並輸入驗證碼後,始能成功啟用您的會員帳號。
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、於正式開通線上錄播課程前,擁有三日的思考期,因個別因素不克參加學程,皆可依消費者保護法要求退費;
惟,因退款所發生之國內外線上刷卡服務費、匯款手續費,概由學員方支付。
線上錄播課程均為已完成製作的數位內容,一經開通即視為課程交付完成,
無論收看時間長短,均無法再受理退費申請,亦無法接受更換為實體課程,或其他商品與服務。
如何檢查您的網路速度 請前往 https://fast.com/ 或 https://www.speedtest.net/ 測試您的網路速度。 測試完畢後,請確認您的網路速度達到建議網路速度。 如網路速度比預期來得慢,建議您聯絡網路服務商尋求協助。
保障學生與老師雙方利益,國考大師數位學習平台制定並執行相關課程退費政策。
若有退費需求者,請詳讀以下資訊,確實依規定完成退費程序,國考大師數位 團隊將儘速於工作日完成退費事宜。
一、線上課程退費政策
依照課程購買時的狀態有以下條件
1. 「課程未開課」購買課程者:
- 於正式開課前申請,皆可退還 100% 全額課程費用。
- 課程正式開課後
a)學員於實際開課日起,且未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者。→ 可退還 50% 全額課程費用
b) 學員於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以上期間提出退費申請者,所收取之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。
二、如何申請退費
請正式來信,提出有效的退費申請
(1) 務必於退費申請信件或是Line中詳細說明認為課程不符合需求之原因。
(2) 如果我們需要你提供更多資訊,請積極配合回覆。
請寄一封電子信件至 service@exam-online.com.tw,說明退款原因,格式如下:
信件內容:「我是 ____(姓名),用此帳號購買了 ____ 課程(課程名稱),因為 _____
法警考試 - 關於講師
伊藤老師
法學緒論 憲法 行政法
勉勵國考生佳句名言
絕壑千尋雲作梯,棘闈九戰筆為旗。
縱然風雨迷前路,亦有蟾宫折桂時。
以登山喻科考:
起句化用雲梯典故(《晋書陶侃傳》),喻困境中見機遇
承句棘闈指考場,九戰取《孫子兵法》"九變"之意
轉結暗合風雨如晦,雞鳴不已(《詩經》),終以蟾宮折桂提振平水韵押支部,三、四句作流水對,符合絕句起承轉合之法。
老師簡介:
伊藤(許立穎)老師
自詡為「輕鬆從生活中學法律之破冰者」
學經歷:
國立大學法律研究所,30年教學經驗。大東海、建國、育達、志光、學儒、保成全國連鎖補教集團專任講師;經濟部、台北市政府、新北市政府、桃園市政府、彰化縣政府、高雄市政府、基隆市政府、宜蘭縣政府與台東縣政府行政法講座講師,全國各社會工作師公會行政法講師
著作:
法學緒論全彩圖說,行政法全彩圖說
教學特色:
講解循序漸進,仔細不求快、精準提點大方向。
授課架構完整,並提點重點、建立良好的基礎。
觀念講解提綱挈領、旁徵博引。
按法條給予清晰的講解,再搭配例題講解。
上課不講笑話,但很好笑。
周昘(周宜鋒)老師
刑法 刑事訴訟法周昘勉勵國考生佳句名言:
“精進不退轉,光明照世間!”
周昘老師簡介:
對自己授課的期待:「希望透過課堂上的聊天說故事,聊回刑法上的學理及解題!」
學、經歷:
(1)國立中興大學法學士、美國加州柏克萊聯盟Patten校區碩士、財經大學經濟學博士(專業:金融犯罪預防)
(2)教學經驗(補教界):民國78年起,踏入升學補教界;民國86年起,跨越國考補教界;揚名、大東海、志光、
學儒等全國連鎖補教集團專任刑事法講師;並榮獲民國108年全國補教協會主辦選拔之師鐸獎殊榮。
(3)教學經驗(學術界):實踐大學、中國醫藥大學、中山大學法律學教師至今(民國94年起)
(4)教學經驗(學術交流):河北經貿大學客座講座、廈門大學碩士評審委員。
(5)教學經驗(政府機關):公務機關中,擔任刑事法、貪污治罪條例、政府採購法、金融犯罪預防政策等課程講師(民國93年至今)
著作:
(1)大專用書:資安法律、商業刑法與投資論、商事法、民法、倫理與法律等教科書。
(2)國考用書:刑法、刑事訴訟法課本、題庫本(各分申論題、選擇題用書)等30餘本。
教學特色:
周昘老師最令考取學生們津津樂道的是,老師上課中,沒有學說爭議的複雜沉悶研究,只是生活上的閒話家常;聊著聊著,竟然就帶回課本上的相關專題、並反問上課學生們,如何從聊天中汲取相關公式口訣、以為解題。學生們往往都在如意考取之後,才驚覺:“還沒有熟背條文”。
老師此等功力,正等著新同學們,前來上線親身享受!
該科老師 老師 - 相關熱門課程
依個人時間表線上學習!上課零時差、互動零距離,學習好輕鬆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