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試資訊 │ 地方特考

關於地方特考

屬政府特種考試,考取後為正式公務人員身份,設三等、四等考試,並各設置一般行政等科別,配合任用需求,每年舉辦不同類之考試,採分區錄取、分區分發方式辦理,主要分發單位為地方政府機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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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地方特考於每年8月公告需用名額(9月報名、12月考試)


114
年度地方特考考試時間

報名日期

114/09/09-114/09/18

考試日期

(三等) 114/12/06-114/12/08

(四等) 114/12/06-114/12/07

放榜日期

預計115/03

需用名額

114年地特名額預計1148月公告,
113
年地特名額2,152人。

簡章消息

114年地方特考簡章未公告


報名資格:只要年滿18歲以上,符合各等別學歷及相關規定即可報考。

地特三等

18歲以上,大學以上學歷。

地特四等

18歲以上,高中職以上學歷。

備註

1.公職證照類:須領有相關工作證書,並符合工作經驗規定。
2.
技術類科:須符合規定之相關系所畢業。

 

薪資待遇:

等別

任用

俸額

專業加給

合計

地特三等

敘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

29,270

25,890

55,160

敘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

28,120

22,730

50,850

地特四等

敘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

21,220

21,750

42,970


缺額與分發:

每年缺額人數是會變動的,「需用人數」通常為考前公告之暫定缺額,之後考選部會針對「錄取人數」為考後(含增列、增額)之實際的錄取人數。
地方特考採集中報名、分區錄取、分區分發方式辦理,應考人選擇的考試區域,就是上榜後會分發到的區域,選擇區域報名前,可參考近年每個區域報考人數、錄取人數、錄取率等相關數據分析,有助於提升上榜機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