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地方特考
屬政府特種考試,考取後為正式公務人員身份,設三等、四等考試,並各設置一般行政等科別,配合任用需求,每年舉辦不同類之考試,採分區錄取、分區分發方式辦理,主要分發單位為地方政府機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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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地方特考於每年8月公告需用名額(9月報名、12月考試)
114年度地方特考考試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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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日期 |
114/09/09-114/09/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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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日期 |
(三等)
114/12/06-114/12/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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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等) 114/12/06-114/12/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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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榜日期 |
預計115/03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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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用名額 |
114年地特名額預計114年8月公告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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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地方特考簡章未公告 |
報名資格:只要年滿18歲以上,符合各等別學歷及相關規定即可報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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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特三等 |
18歲以上,大學以上學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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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特四等 |
18歲以上,高中職以上學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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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1.公職證照類:須領有相關工作證書,並符合工作經驗規定。 |
薪資待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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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別 |
任用 |
俸額 |
專業加給 |
合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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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特三等 |
敘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 |
29,270 元 |
25,890 元 |
55,160 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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敘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 |
28,120 元 |
22,730 元 |
50,850 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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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特四等 |
敘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 |
21,220 元 |
21,750 元 |
42,970 元 |
缺額與分發:
■每年缺額人數是會變動的,「需用人數」通常為考前公告之暫定缺額,之後考選部會針對「錄取人數」為考後(含增列、增額)之實際的錄取人數。
■地方特考採集中報名、分區錄取、分區分發方式辦理,應考人選擇的考試區域,就是上榜後會分發到的區域,選擇區域報名前,可參考近年每個區域報考人數、錄取人數、錄取率等相關數據分析,有助於提升上榜機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