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入公共服務,從了解高普考開始!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普通考試,是進入政府機關服務的重要管道。考生可依學歷、專業背景與職涯方向,選擇適合的報考類科。
一、考試資訊
高普考依各機關用人需求辦理,設有行政類及技術類等不同類科,每年實際開設類科與錄取名額,以考選部公告為準。
考試主要採筆試方式,部分類科另有口試或實地測驗。錄取後須完成訓練並經成績及格,始完成考試程序,依規定分發任用。
二、考試種類
本頁所稱「高普考」,指以下兩種考試:
|
考試種類 |
考試全名 |
常見報考學歷 |
|
高考三級 |
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 |
大學以上畢業,並符合所報類科資格 |
|
普通考試 |
公務人員普通考試 |
高中職以上畢業,並符合所報類科資格 |
※上述為一般學歷門檻摘要;另有考試及格等報考途徑,詳細資格須依各類科應考資格表確認。
三、報考資格
基本條件
具有中華民國國籍、年滿18歲,符合所報類科應考資格,且無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之情事者,得報名參加。
學歷與類科要求
|
項目 |
高考三級 |
普通考試 |
|
一般學歷門檻 |
大學以上畢業 |
高中職以上畢業 |
|
科系要求 |
依類科而定,部分類科不限科系,部分須相關科系畢業 |
依類科而定,部分須相關科別或專業背景 |
|
其他條件 |
部分類科另須證照、工作經驗或語言能力證明 |
部分類科另有專業資格要求 |
報名前請核對畢業科系、學位、證照及其他資格條件,不能僅依學歷判斷是否符合報考資格。
四、考試時間
116年(2027年)高普考預定日程
|
項目 |
預定日期 |
|
高考三級、普考報名 |
116年3月9日至3月18日 |
|
普通考試筆試 |
116年7月2日至7月3日 |
|
高考三級筆試 |
116年7月4日至7月6日 |
|
第二試口試:限設有口試之類科 |
116年10月23日至10月24日 |
以上為預定日程,正式報名、各類科應試日期及口試安排,以考選部當年度公告為準。
考試科目分為「共同科目」與「專業科目」。以下依現行應試科目表整理;當年度是否開設該類科,仍須查閱考試公告。
(一)共同科目
下列一般行政類科,高考三級與普考均列考以下兩科:
|
共同科目 |
考試內容 |
|
國文 |
作文與測驗 |
|
法學知識與英文 |
中華民國憲法、法學緒論、英文 |
※部分公職專技類科免列考共同科目,請依官方科目表確認。
(二)高考三級:常見行政類科專業科目
下表各類科另加上述共同科目2科。
|
類科 |
專業科目 |
|
一般行政 |
行政法、行政學、政治學、公共政策 |
|
一般民政 |
行政法、行政學、政治學、地方政府與政治 |
|
戶政 |
行政法、國籍與戶政法規、民法總則、親屬與繼承編、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|
|
社會行政 |
行政法、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、社會學、社會工作 |
|
勞工行政 |
行政法、勞資關係、就業安全制度、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 |
|
教育行政 |
行政法、教育行政學、教育心理與測驗統計、教育哲學與比較教育 |
|
文化行政 |
文化行政與文化法規、本國文學概論、藝術概論、文化人類學 |
|
人事行政 |
行政法、行政學、公共人力資源管理、現行考銓制度 |
|
財稅行政 |
財政學、民法、會計學、稅務法規 |
|
會計 |
財政學、會計審計法規、中級會計學、政府會計 |
|
法制 |
行政法、立法程序與技術、民法與民事訴訟法、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|
|
法律廉政 |
行政法、行政學、公務員法、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|
|
財經廉政 |
行政法、公務員法、心理學、經濟學與財政學概論 |
|
經建行政 |
統計學、經濟學、公共經濟學、貨幣銀行學 |
|
商業行政 |
行政法、經濟學、公司法、證券交易法 |
|
地政 |
土地法規、土地政策、民法、不動產估價 |
※戶政「民法總則、親屬與繼承編」為一科。地政民法範圍包含總則、物權、親屬與繼承編;土地法規包含土地登記。
(三)普通考試:常見行政類科專業科目
下表各類科另加上述共同科目2科。
|
類科 |
專業科目 |
|
一般行政 |
行政法概要、行政學概要、政治學概要 |
|
一般民政 |
行政法概要、行政學概要、地方自治概要 |
|
戶政 |
行政法概要、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、民法總則、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|
|
社會行政 |
行政法概要、社會工作概要、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|
|
勞工行政 |
行政法概要、勞資關係概要、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|
|
教育行政 |
行政法概要、教育概要、教育行政學概要 |
|
文化行政 |
本國文學概要、藝術概要、文化行政概要 |
|
人事行政 |
行政法概要、行政學概要、公共人力資源管理概要 |
|
財稅行政 |
稅務法規概要、會計學概要、民法概要 |
|
會計 |
會計學概要、會計法規概要、政府會計概要 |
|
法律廉政 |
行政法概要、公務員法概要、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|
|
財經廉政 |
行政法概要、公務員法概要、經濟學與財政學概要 |
|
經建行政 |
統計學概要、經濟學概要、貨幣銀行學概要 |
|
商業行政 |
行政法概要、經濟學概要、商業概要 |
|
地政 |
土地法規概要、土地利用概要、民法物權編概要 |
※戶政「民法總則、親屬與繼承編概要」為一科;地政土地法規概要包含土地登記。
(四)完整類科、資格與考科查詢
上述為常見行政類科摘要。技術類科、其他行政類科及各科完整考試範圍,請查閱官方資料:
資料更新日期:115年10月20日。
本頁依現行考試規則及已公布之預定日程整理。報考資格、開設類科、需用名額、考科與考試日期,如有修正,均以考選部最新公告及當年度應考須知為準。
大勢教育|陪您一步步學習成長
想了解高普考課程與準備方向,歡迎洽詢大勢教育。
官方LINE:@410evwya洽詢電話:02-8951-3642